父母过世十多年,被大哥占的房子还能继承吗……律师解惑继承纠纷|半岛问法热线 | 房产( 三 )


律师建议: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承租人需满足政府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承租,承租人去世后应当将房屋退回给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人或运营单位进行重新分配。林先生岳母作为该公租房承租人已经去世,林先生及家人需要另行申请,而不是在家庭内部自行分配。
案例7:父亲留下的房产不想让两个外甥代位继承怎么办?
今天接到市民纪先生的来电,其父母婚后共同购买了两套小产权房子,现在父亲去世,没有遗嘱。其母亲想要自书遗嘱将两套房屋留给纪先生。但是纪先生有个妹妹已经去世,想咨询律师,妹妹的两个女儿是否有继承权,如何让她们放弃继承?
律师建议:首先,因为两套房产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属于父亲个人的房产份额是父亲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纪先生的母亲、纪先生,因为纪先生的妹妹已经去世,其妹妹的继承份额应由妹妹的孩子代位继承,因此妹妹的两个女儿有继承权。如果纪先生想让妹妹的两个女儿不参与继承分配,需要自愿、书面表明放弃继承。
案例8:再婚丈夫的一半房产去世后如何继承?
宋女士来电咨询,她跟再婚丈夫拥有一套按份共有的房产,各自占有50%的份额。宋女士想咨询律师,丈夫目前已经80多岁,他拥有的50%房产份额去世后该如何分配?
律师建议:宋女士丈夫所拥有的50%的房产份额,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话,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进行均等继承。 宋女士也会依法继承丈夫的50%份额中的一部分。
案例9:哥哥去世嫂子改嫁,侄子该如何继承房产?
张女士打来电话咨询,自己哥哥去世,嫂子改嫁。哥哥去世留下一套房产,还有一个侄子。她想咨询律师,如何帮助侄子去争取房产的权利?
律师建议:如果房产属于哥哥嫂子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属于哥哥的那一半份额的房产才是哥哥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进行均等继承。张女士的侄子可以继承一般房产的一部分。
案例10:父子反目争房产,如何避免儿子再要房子?
市民李先生打来电话,他因为房产纠纷跟儿子打官司,法院将房子判给了他,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儿子将房子进行了腾空。但目前房产证还是儿子的名字,想咨询律师如何再进行房产的变更,避免后续儿子再来要房子?
律师建议:建议李先生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和执行局出具的协助执行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变更手续。但因李先生因房产与儿子起纠纷打官司,可通立遗嘱方式来确定房产的归属。
法院判例:
案例一: 被继承人负有巨额债务突然离世,唯一继承人放弃继承被判无效
被继承人王某甲生前负有巨额债务,2019年其因意外身故,其唯一的继承人女儿王某乙发现,其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面对债权人的起诉,其声称放弃继承,并拒绝参与诉讼,其放弃继承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判决结果:经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乙是王某甲的唯一继承人,其放弃继承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放弃继承行为无效,判决王某乙在继承王某甲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律师释法】: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124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继承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继承人可以接受继承,也可以放弃继承,并且放弃继承权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公民在行使这种民事权利时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为逃避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故意放弃继承权,这显然是违法的、无效的,法律不予承认。所以,在本案中王某甲唯一继承人王某乙放弃继承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权利的实现,理应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