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房产只花一万过户给小女儿,其他儿女争房咋办?律师解惑房产纠纷|半岛问法热线 | 小陈( 三 )


目前,梁先生名下还有一套房子,受到大儿媳如此对待,梁先生想把名下的这套房子给小儿子。“我还有一个后老伴,这套房子我只想给小儿子。”“这种情况下,老人最好写一个遗嘱,明确这套房屋在其百年之后的归属,这样的话就不会产生争议。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发生法定继承,后老伴能继承,小儿能继承,大儿还能继承。”
案例五:价值百万房产只花一万块钱过户给小女儿,其他儿女争房咋办?市民王女士打来电话,自己今年70多岁,而自己二婚老伴今年已经85岁了,老两口于30年前再婚,男方带来4个子女,自己带来3个子女。随着两人年事已高,身边需要有人照顾,但7个子女中只有王女士的小女儿经常上门照顾两位老人。
两人婚后拥有一套住房,目前这套房产全部产权归王女士所有。两位老人考虑到一直小女儿在跟前照顾,就把这套住房过户给小女儿。在房产交易中心已经走完程序,税费都已经缴纳。由于该房产实际交易价格只有一万块钱,而该房产市场价值百万,已经严格偏离这 该房产实际价值。王女士担心,自己百年之后,其他子女再来争这套房产。想咨询律师,如何保证已经过户的房子,仍能顺利保证归小女儿所有?
律师建议:王女士按照真实意愿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小女儿,而且按照房屋交易部门的公允价格完成纳税,小女儿合法拥有该房产的产权。但如果想避免其他的子女或者说继承人再来争这个房子,还需要避免以下问题:首先,一万块钱的不合理低价转让给小女儿, 其他债权人可能会主张撤销这种低价转让行为。所以建议王女士再去不动产部门进行咨询,将房屋买卖合同的价格做一个变更。其次,如果按照公允的价格进行变更后,保证这套房产是老人生前按照真实意愿的自由处分,而且过户价格相对公允,这套房产就属于小女儿所有,其他人再来争就缺乏依据了。
案例六:多年前分给儿子房产可否要回来赠与孙子?市民李先生今年80多岁,若干年前拆迁时分给三个子女房产,其中分给大儿子两套房产。但大儿子离婚后将儿子交予李先生抚养至今,大儿子没有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目前孙子已经长大成人,但没有工作没有房产。李先生想到自己当时分给大儿子的两套房产,想要回一套分给孙子。想咨询律师能否进行这种操作,如何做到?
律师建议:李老先生的诉求是无法达到,因为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已经过户至大儿子名下的房产很难再索回。但可以给李先生的大儿子设定一个居住权,具体办理手续可以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李先生还有一个诉求是,他养了孙子这么多年支付了抚养费,能不能向儿子这边代位求偿,如果说当孙子在未成年的时候,李先生是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以监护人的名义去主张抚养费,但目前孙子已经成年了,索要抚养费是走不通的;另一方面,李先生的大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建议他向法院起诉追索赡养费。
案例七:夫妻共同房产被判之后还能放心买吗?市民张先生想在海尔东城国际买一套房子,这套房子符合张先生期待,而且价格比市场价便宜一二十万。但经过房产中介调查发现,这套房产房主已离婚,法院将夫妻共有房产判决给了房主,想咨询律师这样的房子能不能买,担心以后存在房产纠纷问题怎么办?
律师建议:张先生称这套房产是经过生效判决取得的房屋,他担心这种生效判决会不会影响他房屋的过户。建议张先生如果存在担心,最好问房屋的出卖人要一下离婚判决,看一下是否明确写明房屋归出卖人所有。如果判决明确而且生效,且在没有抵押、查封的情况下,这套房产交易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