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74条司法解释 2026-09-20 云知道 【物权法74条司法解释】《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车位、车库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二手房买卖的司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住宅楼可以做商业用吗 建设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司法解释 商标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