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房产中介行业的这些猫腻,你都知道吗?( 三 )


二、交易中吃差价
手段标记:严守房主信息、抬高交易房价
一般情况下,房屋中介公司应该通过一些服务收费达到盈利。比如,房屋买卖代理收费、信息费等。但随着房价的飙升,房屋在买卖过程中,存在着巨大利差,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中介公司,炒房是公开的秘密,通过压低卖价提高买价,一套有增值潜力的房子在预先购买后,转手即可获得暴利。
严防死守房主信息,是中介惯用的手段。曾经有一名购房者这样与业务员对话:“我给你中介费用,你能不能给我房主电话。”“大哥,我们中介公司拼得就是房主信息,怎么能给你。”“那我再抬抬价。”“不行,我在老板那儿,还押着2万元。一旦让公司知道,就全扣了。”
控制了房主的信息,也就隐蔽了住房的真实价格。吃差价,自然也就成了各家中介谋取利益的方式。有些规模比较小的中介公司由于自身资金有限,在收购市民
的二手房时,先交付一些押金给房主,然后寻找下家,并以房产中介公司自己的存量房名义加价出售。
一些中介为了不让买卖双方见面,通常会煞有介事地向购房者表达好意,“50万元不算贵,要不我给你开45万元发票,就可以少交5万元的税。”真实的原因是“上家”给他45万元售价,他给“下家”的凭证怎么可能是50万元。瞒了“上家”骗“下家”,净赚5万元还讨了个人情。
伪造买卖合同赚取差价是做差价的另一种方式,中介让买卖双方把各自的私章留下,然后分别给双方签订合同,往往买卖双方拿到的合同不是同一份合同,为了避免发生露底,所有的房产手续都是由中介公司全部包办。
房源|房产中介行业的这些猫腻,你都知道吗?


三、合同上做手脚
手段标记:交纳意向金、找理由推脱等
今年3月,朋友的表弟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看上一套房子,看中之后决定与中介公司签订协议,并交付3万元意向金。中介公司表示“交纳意向金,我们就不向其他人推荐了”。同时,中介公司答应3日之内与房主见面。谁知一拖就是半个月,中介一直以房主不在或联系不上为由推托。实在是因为想要这套住房,小冯才强忍没有提出退款的要求。
又半个月过去了,朋友表弟急了,要求中介公司赔偿。可中介公司解释:“3万元是意向金,又不是定金。咱们签订的只是意向协议,我们确实联系不上房主。你想退,随时可以给你。”就这样小冯的3万元被中介公司占用了1个月。他告诉采访人员,“我也私下细细打听了情况,其实中介就没有诚意卖房给我。他们还与其他人签订了协议,也是收取意向金,只是不知道他们用这些钱做了什么。”
目前,部分城市《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书》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以示购买诚意”,同时要求买方单方面在协议书上签字的现象不在少数。与刘老黑表弟签订协议的中介公司有些不一样,还有一些公司一旦收到该笔费用后,会利用它牵制委托人,使其不得不签订买卖合同。这样一来,中介公司会在卖方不知已收取意向金的情况下,与他们“侃价”,收取差价。此时,中介即使交易不成,也可以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意向金,可谓旱涝保收。
房源|房产中介行业的这些猫腻,你都知道吗?


暖暖房屋交易提示
一、必须查看你选择的房屋中介是否三证齐全,是否拥有建设部门的资质认定证,因为具有资质认定证本身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一些义务。中介公司为了赚取自己的服务费往往会隐瞒房屋的一些真实情况,二手房与新建房一样需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明,因此交易中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或者承租者是否是同一个人、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