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许可证 中药材产地


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许可证 中药材产地


下表为当前国内常用中药材的产区情况(港澳台除外) 。一般来讲,表中产区都已经过历史上多年淘汰优化,基本上与国内中药材宜种宜养区重合 。故在选取药材地展时,首要就要考虑适宜性 。否则盲目引进也无法有产量;或者种养出的药材品质低劣,含量不足,同样得不偿失!
下表中,将历史性产区和当前新兴药食两用药材种植养殖区罗列出来,可作参考 。
安徽省
福建省
甘肃省
广东省
广西
贵州省
海南省
河北、天津、北京
河南省
黑龙江
湖北省
湖南省
吉林省
江苏省
江西省
辽宁省
内蒙古
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
山东省
山西省
陕西省
上海市
四川、重庆
西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云南省
浙江省
【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许可证 中药材产地】(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