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一张图看懂公积金的最新变化!

公积金|一张图看懂公积金的最新变化!



《关于持续优化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服务环境要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慰民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精简服务流程,对单位缴款业务、个人高频提取业务及异地转移业务进一步优化规范,制定本通知。
【 公积金|一张图看懂公积金的最新变化!】
文件涉及的业务优化内容有哪些?
扩大了

托收日选择范围
实现了
约定提取、配偶提取、非本市户籍人员销户提取网上办结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
托收日较之前有何变化?

选择委托收款方式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原来只可在每月的1-28日之间选择任一日作为托收日。现在单位可在1-31日之间任意选择。若托收当月无30或31日,则在当月的最后一日托收住房公积金,选择的托收日不变。
请各单位保持托收银行账户资金充足,避免托收失败。
例如:
单位选择每月31日作为住房公积金的托收日,那么2月住房公积金托收时间为2月28日(当年2月最后一天即为28日),3月住房公积金托收时间仍为3月31日。
什么是约定提取?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约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职工办理完成住房公积金购房或租房提取业务,希望今后继续按照约定的条件将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转入本人的公积金用卡账户,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提取日期、提取周期和收款银行账户进行的约定。
01
约定提取日期由个人任意选择;
02
约定提取收款银行账户即为本人的公积金用卡账户,可在10家合作银行中任意选择,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卡;约定提取周期可选择三个月、半年或一年。
03
无房租房(每月1500元)提取的约定周期固定为三个月。
办理渠道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可通过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办理,办理步骤详见提取业务操作详解。

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index.html

我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但没办理约定提取,可以在网上办吗?

职工如已办理非销户提取业务但未办理约定提取,该提取事项有效且有剩余提取额度时,可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约定提取管理”办理约定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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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实现网上办结的提取事项,
怎么办理约定提取?

目前“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三个提取事项暂未实现网上办结,若想办理约定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01
网上申请后,到柜台进行材料审核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
02
柜台办理首次提取完成后,个人登录网上业务平台,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约定提取管理”办理约定提取。
(下一步,管理中心会积极推动异地信息核查,逐步扩大提取事项的网办深度。)
我已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那么我的配偶可以在网上申请使用
同一套房办理提取吗?
可以的!网上就可办理
前提条件为,首先婚姻关系可通过市民政局的校验,或已在北京公积金中心办理婚姻关系绑定,其次该提取事项有剩余提取额度且未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