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自建房一律不补偿,不是的!

【律师|自建房一律不补偿,不是的!】律师|自建房一律不补偿,不是的!


自建的无证房屋无疑是最让被征收人闹心的 , 之前也反复论述过这个问题 。 简言之 , 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一刀切”的倾向——凡是没证的自建房屋 , 不管你是多少年前建造的“历史遗留” , 也不管这是不是你唯一居住生活的房屋 , 一拆了之没有分文补偿 。 最多就是找一公共租赁住房让你有地方住 , 但这完全属于“住房保障”范畴 , 与拆迁补偿没有一分钱关系 。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读遇到违法征地拆迁 , 法律途径维权流程?

在这种案件中 , 老百姓提出的关于房屋建造于《城乡规划法》甚至《城市规划法》施行前不应被认定为违反城乡规划的违建进而不予补偿的主张 , 有时完全不会被拆迁方理睬 。 《城市规划法》施行于1990年 , 再往前还有1984年出台的《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各省市的地方性规定 , 总能把被拆迁房屋括进去 。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 , 仍有很多地方会站在被征收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 综合协调适用地方性规定 , “分档划线” , 根据无证房屋的建造年代 , 由远及近 , 补偿依次递减 , 但仍能保障一定比例的补偿 。
也有一些地方依法准确作出认定、处理 , 对认定为因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合法建筑 , 依法给予全面的补偿 , 这或许是更符合590号令规定精神的做法 。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 , 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 , 需要对全局的把控 , 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 。 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 , 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 , 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 。 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 , 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 , 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 。 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 , 在律师的指导下行专业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