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为什么成立科技公司,大衣哥朱之文想让儿媳做明星

为了逃税 , 明星们会在“纳税”二字上做足文章 。在这个过程中 , 包括明星个人工作室及其设立(或入股)在内的一系列公司 , 成为明星避税的利器 。尤其是在电影市场 , 我们通常会发现 , 一部电影的背后 , 有很多叫不出名字的公司 。这些公司就像昙花一现 。他们在一部电影里出现过一次 , 然后下次就再也看不到了 。有时候 , 这些公司是明星自己成立的公司 , 甚至是为了一部电影 , 临时注册的公司 , 作为投资人 , 进入整个电影项目 , 方便明星日后犯错 。
现在明星都有开很多公司 , 为什么?
怎么说呢 ,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 我想大部分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 明星也是人 , 也是社会中的一员 , 所以也逃不掉人们共同的特性 。这次崔永元曝光事件持续发酵 , 让我们知道许多一线明星旗下居然有许多公司:例如 , 黄渤和黄磊各有19家公司;冯小刚旗下有21所公司;何炅旗下的公司有22家;章子怡名下25家公司;任泉旗下有33家公司;黄晓明被查出旗下有48家公司;而作为前羽泉组合的成员胡海泉旗下的公司数量竟然高达58家 , 
。 , 看来精英全是戏子一起来了解一下明星交税的情况!如果明星是以个人的名义拍戏或者是接拍广告以及接代言的话 , 那么他们这样赚来的钱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 如果是要交税的话 , 大约是要交40%的个税!但是如果他们自己开公司 , 而且是以公司的名承接一些影视作品或者是广告业务的话 , 那么这样的收入是属于经营所得 , 而不是劳务报酬所得 。
要知道 , 如果是经营所得交税的话 , 是要远远低于劳务报酬所得的 , 为了逃避税收 , 明星会在“纳税”二字上做足文章 , 在此过程中 , 包括明星个人工作室、明星成立(或参股)的一系列公司 , 都成了明星避税的利器 。举一个例子 , 比如说一个明星一年赚了200万 , 如果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的话 , 他大约需要交79.3万的税;但如果是按经营所得交税的话 , 他大约要交6.04万 , 
【明星为什么成立科技公司,大衣哥朱之文想让儿媳做明星】只是转换了一下经营的模式 , 就节省了差不多70万元的税款!除此之外 , 还有一种常见的方式就是股权分红模式 。尤其在电影市场 , 我们通常会发现一部电影的背后 , 有许多都叫不出名字的公司 , 这些公司就如昙花一现般 , 在一部电影里出现过一次 , 然后下次就再也见不着了 , 这些公司有时候就是明星自己成立的公司 , 甚至是为了一部影片 , 而临时注册的公司 , 作为投资方进入到整个电影项目 , 以方便明星日后走账 , 
倪光南院士离开联想后 , 为什么不自己成立个公司研发芯片?
谢谢您的问题 。倪光南离开联想以后为什么不做芯片?那要立足当时的背景 , 芯片费用投入风险巨大 。1994年 , 联想公司的柳传志和倪光南两大巨头对于联想未来发展方向产生了分歧 , 这就是有名的“贸工技”和“技工贸”之争 , 按照联想当时的实力 , 柳传志认为投资巨大、风险巨大 , 不如发挥制造成本的优势 , 拓展市场树立品牌 。如果从柳传志当年的立场来看待这个问题 , 是有其道理的 , 芯片的市场风险是当年柳传志难以想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