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二手房买卖一不小心,首付要亏没,中介也要赔偿…( 二 )



既然,办理购房资格有这么多不确定因素,那么在拟定买卖合同的时候,双方应该就这个问题给出一个相应的约束条款。

针对购房资格没下来,导致交易节点拖延并有毁约风险的情况,合同上最好写明:

假如某某时间之内,因什么原因(可控还是不可控),导致买方的购房资格办不下来,直接拖延了交易进度,这时买卖双方都将承担什么责任。

让丑话说在前,总比事后翻脸强。

毕竟,如果真的遇上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利益受损,最先做的应该是止损,而不是互相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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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双方|二手房买卖一不小心,首付要亏没,中介也要赔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
比诚信重要的是合同意识

从年初到现在,佛山存量房市场交易量一直都挺稳定的。

今年4月到6月,成交量平均在5千多套以上。

买卖双方|二手房买卖一不小心,首付要亏没,中介也要赔偿…


(6月新房成交量8582套)

与新房的成交量比,大概是每3个买房的人,有1到1.5个人会选择买二手房。

这么看来,未来,二手房和新房成交量出现对半分,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一个人,选择二手房或者选择新房,很多时候都是其消费习惯决定的。

只看新房的人,觉得二手房交易交易流程繁杂有风险;
只看二手房的人,觉得新房的交楼时间太长,还不能看到实物。

话说回来,新房的交易流程比较简单,买卖合同是直接跟开发商签的,万一出什么事直接责任人也是开发商。

就算有问题,大概率不会跑路,钱财不至于石沉大海。(大开发商可能会稍微安心一点,难保小开发商有其他套路)

而二手房交易对比起来“水更深”,交易过程一般涉及买卖双方、中介方三方,又要涉及首付款监管或者互转、申请贷款等各种问题。

合同拟定也是三方共同沟通协商的,相对存在不确定性和局限性,因此增加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性。

但我觉得,想要避免二手房交易中出现风险,比诚信意识更重要的是,要有合同意识。

就像上面这个案例,买方肯定不是故意毁约的,完全就是因客观因素导致拖延交易流程,但在签定合同之时,却没有把不可抗因素考虑进来,即使是无心结果还是定性为毁约。

因此,选择购买二手房的消费者们,在拟定购房合同的时候,切记要留多个心眼,多考虑一些情况,并对情况进行相应的约束,以免纷争出现。

你曾经的购房经历中,有出现过什么“幺蛾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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