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关于继承,您了解多少?

一.继承效力问题?
遗赠抚养协议效力最高,遗嘱效力其次,法定继承效力最后
【 遗产|关于继承,您了解多少?】二.遗嘱种类?
公证遗嘱:经公证机关公证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形式遗嘱:以录音的形式、两个以上见证人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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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①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②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
③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④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⑤遗嘱要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遗赠继承有时效吗?
1.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3. 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继承人
4. 遗赠: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四.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
五.遗赠抚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的区别
1、赠与财产交付的时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的是公民的遗产,赠与的发生在被扶养人死后。而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则是于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于生前将财产交付受赠人,并由受赠人履行扶养义务。
2、纠纷解决途径不同。遗赠扶养协议发生纠纷后受继承法调整;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纠纷则受合同法调整;
3、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扶养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4、遗赠扶养协议发生纠纷后,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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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怎么分配?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