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长春重磅楼市新政落地!( 二 )


3.购车规则:申请人需要在指定汽车经销企业购买车辆(商家名单详见附件5);汽车落籍时间需在购房合同时间后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汽车落籍需为申请人本人姓名;车辆必须为家庭自用汽车 , 仅限新车(不含货车、营运车辆、二手车等);购买车辆价格需在3万元(含)以上 。
(二)家电消费券
1.面额设置:每份价值10000元 , 为券包形式(内含10张券 , 每张面额1000元) , 家电消费券为满减券(满3000元减1000元) 。
2.使用规则:家电消费券需要在指定商家范围内使用(商家名单详见附件5) , 可叠加使用 , 每天不限制使用次数 , 但不能用于个人转账 , 不兑换现金 , 不可转赠 。
3.有效日期:家电消费券自获得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24:00有效 , 过期自动作废 。
4.退货规则: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 , 仅退给消费者个人实付部分 , 消费券优惠金额不退给个人;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或撤销 , 无论整单或部分 , 均视为消费券已使用 , 无法再次使用 。
五、退房
原则上申请购房补贴及购房消费券的申请人不能退房 , 如有特殊情况退房的 , 需退还购房补贴及购房消费券 , 消费券已消费的需退还同等消费券金额 。
购房补贴咨询电话:0431-81811009
购房消费券咨询电话:400-889-6666
【购房置业|长春重磅楼市新政落地!】(长春日报融媒体记者: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