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青岛隆和控股被罚

6月10日,从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青岛隆和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被罚款21045.00元,在非法占用的140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被没收。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收区自然资源局函告,经自然资源部2020年第四季度疑似违法图斑明细表370211110212297678-2号发现,该图斑位于镜台山路东香槟海岸南侧,青岛隆和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镜台山路东香槟海岸南侧建设柴房及停车场,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项目于2000年已建成使用,进行建设时所涉及土地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该处占地面积为1333.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66.7平方米。当事人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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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决定罚款21045.00元,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40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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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文化小镇

据悉,青岛隆和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有:青岛隆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隆和置业有限公司、胶南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隆和置业有限公司是原胶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先后在原胶南市开发建设珠海小区、丽海新园、恒泰花园智能化小区、恒泰大厦、恒泰商务大厦、恒泰商城等住宅、商贸楼宇计20万平方米,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了唐岛湾A组团4个楼座,计1.2万平方米。

现在在售的有隆和大溪谷、东方文化小镇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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