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严禁“炒房”!福建两地出手了(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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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机构参与其中,协助促成。“炒房客”多通过利益分成等方式寻找经纪机构合作。经纪机构利用买卖双方的信任和交易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刻意隐瞒重要事项,压低房屋售价协助促成炒房交易。






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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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客”对房屋进行包装,多是质量不过关的“表面工程”,住上几年房子各种问题便会暴露,重新装修反而增加了成本,令住户烦心。甚至有些低劣装修,损害人身健康,影响居住安全,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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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签下的全权委托协议存在较多风险隐患。“炒房客”若利用委托协议物色多位意向购房人并收取定金,卷款跑路,将会让意向购房人蒙受经济损失,给房东留下法律纠纷,并带来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东南网 综合厦门晚报、泉州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