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男子约11岁女孩开房判5年 多次与幼女发生性关系

男子|男子约11岁女孩开房判5年 多次与幼女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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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约11岁女孩开房判5年 多次与幼女发生性关系
四川省邻水县一名90后男子刘刚(化名) , 通过聊天软件从网上约来11岁女童 , 前往酒店开房 , 多次发生两性关系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 , 刘刚因犯强奸罪 , 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
据刘刚交代 , 2019年12月21日 , 他通过某聊天软件加了一个女孩为好友 , 后来得知她叫马小花(化名) , 11岁 , 邻水县人 , 在读小学六年级 , 父母离异 。
后来我们互相加了微信好友 , 我叫她来邻水县城玩耍 , 2019年12月31日上午 , 她在微信上说到邻水县新车站了 , 叫我去车站接她 。 刘刚说 , 接到马小花后 , 他带着对方吃了点饭并买了一条围巾 , 然后用手机订了一家酒店的房间 , 入住时告诉酒店工作人员她是我妹妹 。
在酒店房间内 , 刘刚当晚与马小花发生了两性关系 。
【男子|男子约11岁女孩开房判5年 多次与幼女发生性关系】随后的半个多月内 , 他又多次与马小花发生关系 。 由于害怕对方怀孕 , 他还曾购买过紧急避孕药 , 让女孩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