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人社部:试用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不是 “白用期”

单位以试用期为由 , 不为员工缴纳社保 , 这合法吗?人社部7月6日表示 , 当然是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 试用期不是 白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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