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感觉有点冤!”大连女子买房2年后收到9年前的水费欠账单( 二 )


结合王女士的情况 , 第一、王女士在两年前购买房屋 , 显然不是 12 年、13 年欠付水费的实际用水人 , 供水单位应向真实的用水人主张支付欠费;第二 , 供用水合同属于一种民事合同关系 , 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诉讼时效 , 如该笔欠费没有通过催收、诉讼来中断诉讼时效 , 那么 , 该笔欠费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 供水单位将丧失胜诉权 。 退一步讲 , 如王女士承担支付欠费责任后 , 可向时任房主主张返还责任 , 也可基于中介服务合同向中介公司主张因其未核实清楚房屋欠费情况而返还部分中介费用 。
孙继峰律师建议 , 购买房屋是重大事项 , 建议买、卖双方、中介组织一定要谨慎核实该房屋上户口 , 物业、水、电、气、供热等费用情况以及住房维修基金的交纳情况 , 是否有查封抵押等情况 , 确保重大资产的安全放心 。
【购房置业|“感觉有点冤!”大连女子买房2年后收到9年前的水费欠账单】半岛晨报、39 度视频首席记者于雅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