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上百万买的房子为什么却被物业“管着”

南宁|上百万买的房子为什么却被物业“管着”

近年来 , 随着物业公司的“权利”越来越大 , 物业纠纷案件也是呈直线上升的趋势 , 最让业主们不理解的就是 , 凭什么自己花了几十、上百万买的房子 , 最终却还要被物业公司管着 , 小区看门的大爷看起来都比自己更“豪横” 。
【南宁|上百万买的房子为什么却被物业“管着”】
其实这些只能说是大家的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 , 2007年我国将“物业管理企业”更名为“物业服务企业” , 明确了物业公司的职责和角色定位 , 所以现在的物业本质上是一家提供综合性服务的企业 。
为什么现在的情况却是物业公司看上去更像小区的主人?其实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主要有2个:
1.业主与物业公司对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认知不清
现在大多数业主对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知之甚少 , 甚至就连物业公司都不清楚自己的职责具体是什么 ,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的义务应该包括 , 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 , 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 , 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 , 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 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至于具体服务事项则要看双方之间的约定 , 也就是《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内容 。
2.目前存在的大多数物业公司属于前期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存在一定关系
小区在建设完毕和出售前的这段时间 , 开发商会为小区选择一家前期物业服务公司 , 保障在业主入住前小区的正常“运转” , 而现在的情况就是大多数小区的物业公司就是开发商选择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