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半月谈丨打破房产中介费“铁板一块”( 二 )



房主|半月谈丨打破房产中介费“铁板一块”



总体上,房产中介费收取应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没有提供的服务不得乱收费,少一些收费上的霸王条款,多一些精细化服务。拿带看房来说,可以推广以实际带看房次数按次收费,这本身也是对经纪人劳动价值的尊重,少了一些“跳单”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的风险。

转变收费模式,并不意味着房产中介就没有利润增长空间,经纪人就无法赚取更多佣金。在客户相中一套房源,初步了解到房主的真实希望出售价格后,背靠有公信力的中介,经纪人可以充分发挥自身所长,凭借对市场形势的精准判断、周边价格的认真比对等高质量服务,努力说服房主降低出售价格,帮客户节省更多费用。由此产生的房屋售价差,正是中介增值服务部分,完全可以按比例收取服务费。

这部分增值收入主要靠经纪人努力实现,房产中介可以从中抽取更大比例返还给经纪人,形成正向激励,激发经纪人的学习及服务热情,激励更多专家型经纪人成长起来。在这种背景下,怂恿房主抬高房价以赚取更多佣金等扰乱市场的劣行,也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

当然,相关行业组织及政府监管部门也应从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筹谋长远,认真研究群众反映突出的中介收费高问题,分析收费模式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帮助并指导市场主体加快改革步伐。

(刊于《半月谈内部版》2021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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