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养犬管理条例( 三 )


(三)严格考核考评 。市委办、市府办督查室要组织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养犬管理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同时,要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单位和镇(街道、区)年度考核内容 。
(四)强化常态管理 。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单位要制定计划、细化目标、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常态监管职责,对群众有关养犬管理的各类举报、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按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