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永久产权正式落地!70年产权到期后,不足万元便可续期

房价|永久产权正式落地!70年产权到期后,不足万元便可续期



房价|永久产权正式落地!70年产权到期后,不足万元便可续期



房价|永久产权正式落地!70年产权到期后,不足万元便可续期

文:夜枭
前言
一直以来 , 国人们对于房屋产权问题 , 都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 面对同样过大的购房压力 , 欧美地区的房产为永久产权 , 而我国房产产权却仅为70年 , 对比之下 , 似乎的确有些不公 。

什么是房屋产权?
其实之所以会产生类似的问题 , 还是由于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 在我国 , 房屋产权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 只要是拥有正规房本的“大产权房” , 房屋便属于私人财产 , 业主拥有永久房屋所有权 。 而土地的所有权则归国家所有 , 我们只拥有使用权 , 而我们房屋所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固定的 , 同时也会在房产证上标注土地使用权年限 , 也就是我们口中所谓的产权 。
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也并不相同 , 分别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

需要注意的是 , 具体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 需要参照开发商的拿地时间 , 而并非我们的购房时间 。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 假设开发商在2010年拍下了一块土地用作住宅用地 , 经过建设后在今年开始售卖 , 那么我们购房后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则仅为59年 , 而并非房产证上标注的70年 。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在今年1月1日上线的《民法典》之中 , 对于房屋产权问题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 , 自动续期 。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 , 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 , 有约定的 , 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具体来看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相关内容规定 , 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 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米 。 也就是说 , 一套100平米的住房 , 只需要补缴1560元便可以继续使用 。 同时 , 如果国家对于土地有着其它规划 , 将按照住宅补偿标准的3倍进行赔偿 。
不过从实际案例上来看 , 具体续期缴费数额可能会低于官方标准 。 此前 , 曾有一批温州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 , 国土资源部在收到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后 , 经与住建部协商 , 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 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 , 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办法处理 , 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 , 不收取费用 , 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

也就是说 , 虽然我国房产产权为70年 , 但只要缴纳少量的续期费用 , 基本可视作永久产权 。 而在欧美地区 , 虽然全部为永久产权 , 但却存在着一定附加条款 , 如需按期缴纳房产税、房屋保险等相关费用 , 不能长期空置等等 。 以加州实行的《逆权侵占法》为例 , 如果入侵房舍霸住者持续在房产内居住 , 且如屋主一般参加社区屋主协会 , 并连续5年缴纳各项费用 , 便可合理霸占房产 , 将房产权转移到自己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