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有红线,乱占建房不被允许,但已在建或建成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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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有红线,乱占建房不被允许,但已在建或建成的怎么处理



|耕地有红线,乱占建房不被允许,但已在建或建成的怎么处理

我是老崔 , 生在农村 , 长在农村 。 农村就像万花筒 , 每天都有新鲜事 。 如果您想了解乡村里的大事小情 , 村干部的苦甜酸辣 , 邻里间的家长里短 , 乡民们的喜怒哀乐 , 敬请关注“听我老崔话三农”!今天老崔想要和大伙儿聊的主题是:耕地有红线 , 乱占建房不被允许 , 但已在建或建成的怎么处理?

2021年9月1日起 , 新公布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就要正式生效了 ,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国家再次明确了要“要坚守18亿亩土地红线”不动摇!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话的意思也就是 , 我们国家为确保粮食安全所需要土地而确定的最低保障线 , 耕地红线以内的土地只能用来从事粮食作物的种植、培育和其它农事耕作活动 。



乱占耕地建房、建厂及其它非农生产经营活动 , 是最为触碰和突破耕地红线的 。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



上述“八不准”是去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治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突出问题会议提出的明确要求 。 那么 , 在此期间或前后乱占耕地私自建房的怎么处理?想必这是广大农民群体很关心的一个事情 。 老崔家乡所在地区采取的办法是“四个一律” , 即在搞好调查 , 摸清底数的基础上 , 按照国家精神和省、市、县的要求 , 对现存的占用耕地建房按“四个一律”进行处置 。



一律予以拆除 。 只要是“八不准”明确之后未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核批准的私自在耕地上动工兴建房屋的 , 一律予以拆除 , 并要按照所实际占用土地原有属性予以恢复 , 原来是耕地的要恢复耕地 , 原来是绿地的恢复绿地 。 一律予以停工待建 。 只要是“八不准”明确之前的私建(包括建成或在建的)房屋 , 一律停工待建;在建房屋经劝阻仍不停工的 , 按新增占耕建房行为处理 。



一律予以固化现状 。 所谓固化现状 , 就是指只要是在“八不准”明确之前在耕地上建设的已经完工的房屋 , 一律保持房屋现有状态 , 按相关政策、视实际情况予以分类处理 。 一律予以停工待审 。 这一条是说 , 从“八不准”明确之日起 , 在建房屋无论是否占用耕地 , 一律先把工程停下来等待县镇相关部门查验审批 , 获批的可以恢复建设 , 未获批准的依法依规分类进行处理 。



国家好才能大家好 。 国家下很大决心坚守18亿亩土地红线利国利民 , 我们理应正确理解 , 积极配合 。 但这并不是说农民个人就没有建房的可能了 , 对确有需要的农民来说 , 最为关键的是要依法依规进行 , 坚持“先买票 , 后上车”(先审批后建设) , 不可“不买票 , 就上车(未批先建)” 。 否则 , 到头来遭受损害的只会是我们平时甚至一辈子辛辛苦苦省吃俭用的血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