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遗失声明叶上群

叶上群 (身份证: 420704195*0*0**615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 明塘路 31号原审计局宿舍楼东单元五层东户 房屋的产权证遗失,房屋产权证证号为 SF21547 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上群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遗失声明叶上群】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