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熊磊和许敏的房子之争进入“白热化”,马律师:房子就是熊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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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熊磊和许敏的房子之争进入“白热化”,马律师:房子就是熊磊的!



海曙|熊磊和许敏的房子之争进入“白热化”,马律师:房子就是熊磊的!



海曙|熊磊和许敏的房子之争进入“白热化”,马律师:房子就是熊磊的!



海曙|熊磊和许敏的房子之争进入“白热化”,马律师:房子就是熊磊的!




因为是错误赠予 , 许敏付的首付 , 还的贷款 , 许敏是给亲生儿子的房子 , 而且要求儿子给自己养老的 。 策既不是许敏亲生儿子 , 又不能给许敏养老 , 撤回赠予 , 人死房在 , 法院应判决执行撤销房屋赠予 。 房子是工薪阶层一生的心血 , 有谁会傻到买一套房子给不相干的人 , 只会买给自己的亲人 , 有血缘关系的人 。 所以这种赠与是建立在重大误解之上的 , 把无血缘关系的人当成亲儿子了 , 应该坚决撤销!

既然算账就算算吧 , 郭威从小接送傻姐姐 , 一天工钱怎么算?帮着卖盒饭的工钱呢?天天背假奶奶上楼下楼晒太阳的护工钱?听说傻姐姐结婚郭威的积蓄还被老杜要去了七万?策的母体感染大三阳肝炎 , 花了许敏多少钱治疗?一起都好好算算吧 。 不要脸的一家人 , 想要策去找老杜要去 , 她自己都说怕孩子恨她 , 怪她 , 心虚 。 真是颠倒黑白的宽外甥女 , 谈什么天理人欲 , 配吗?
睁眼说瞎话的功夫不错!谁想得到自己在医院生的孩子会换错?房子是送给自己亲生儿子的 , 以后也会和亲生儿子住一起的 , 熊磊你能和许妈一家住一起?人家郭威的孩子也不是杜带大的 , 郭威老婆学医的 , 哪敢放杜新枝那带 , 不怕孩子也会得病吗?倒是郭威从小就照看病姐姐 。

律师只是站在委托人的角度利益最大化 , 律师此刻更应该专业和准备充分 。养个病孩子和正常孩子的付出肯定不一样 。 所以找寻真相无论是对死者更是对生者一个交代 。 无论当年什么情况 , 也不应该办假证 。 那个二度窒息的是姚策 , 杜新枝怎么知道别人孩子的打分 , 明显是为了开假的死亡证明涂改的病历!不说二度窒息怎么孩子会挂 , 这是杜一家做假的铺垫 , 哪个先天乙肝的完全康复了?后天得的也表面不可能转因 , 为啥受气离家?不就是因为许妈不同意他娶熊磊 , 人爱冲动和自高自大那是遗传 , 没办法 , 随了杜新枝 , 又不是随许妈 , 你睁眼说瞎话的功夫不错!别以为大家是傻子!

请问马律师 , 这个房子是带着姚策的名字从天上掉下来的?还是地上长出来的?马律师 , 请知法懂法的人不要咬文嚼字 , 断章取义 , 玩弄文字游戏 , 害死中国的父母亲 。 律师这样做不是伸张正义而是告诉别人去趁火打劫 。 外甥女的一番言论 , 让我缓了五分钟才缓过来 , 这脑回路 , 这逻辑 , 真清奇 。 捐肝时候 , 没有这个堂姐 , 那个外甥女 , 现在争房子了 , 家里有人了?!14多亿人口就选着你在这里舞文弄墨了?马律师 , 你是有嘴无良心啊 , 就你认识几条律文?你们说的那些话 , 自己听着什么感觉 , 我相信这是你接的最后一个官司 。

要纠正一下 , 许妈买的房子是许妈家庭用房 , 不能片面的说成是许妈赠予姚策的婚房 , 因为许妈也要在这个房子里生活 , 再说 , 写姚策的名字那是写在真姚策自己的亲生儿子名下 , 也不是死去的姚策 。 再说一点:许敏明显是房产赠予撤销的诉求 , 按《民法典》条款“赠予行为存在重大误解或者胁迫 , 在赠予者知道且应当知道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异议 , 则赠予行为可以撤销” 。 首先许敏起诉日期应该符合时效(马律师也没有提出异议);其次“重大误解”是否成立 , 起码从目前情况应该符合 。 如果许敏诉求成立 , 则房产赠予行为依法撤销 , 姚策没有房产所谓的“房产分配遗嘱”因标的物不存在而自然失效 。 所以马律师的辩护其实是牛头不对马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