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租客丢失1996年买的杯盖,向中介索赔5000元,这合理吗?

青岛市|租客丢失1996年买的杯盖,向中介索赔5000元,这合理吗?



青岛市|租客丢失1996年买的杯盖,向中介索赔5000元,这合理吗?

老话说“衣不如新 , 人不如故” ,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这样 , 老朋友更靠谱 , 新东西更好用 。 不过偶尔也有特例 , 毕竟东西用久了也是会有感情的 , 尤其是那些有特殊意义的东西 。
近日浙江的一桩纠纷就和这个有关 。 浙江一位租客在1996年买的、用了25年的杯盖丢了 , 他声称这个杯盖对他来说很重要 , 感情很深 , 因此他就杯盖丢失的事故向中介索赔5000元人民币 。 我们一起来看看 , 这合理吗?

本次事件的主人公是一个中年李姓男子 。 7月份的时候李姓男子到余杭地区找工作 , 14号找好房子搬了进去 , 月租1200 。 租房之后中介上门为他修缮家具 , 顺便帮他扔了垃圾 。 也是在当天 , 他发现自己的旧杯盖丢了 。
依照李姓男子的说法 , 杯盖丢失令他心情低落 。 虽然那只是一个旧杯盖 , 但它对他很重要 。 这跟他早年的特殊工作有关 。 1996年老李还是一个渔船船员 , 每天工资六七十 , 在那个年代算是高收入人士 。 老李用劳动所得买了一个500元的杯子 , 这在那个年代也算是天价杯了 。 杯子的杯盖上有指南针 , 老李年轻时每次出海打鱼都要靠杯盖上的指南针指引方向 。

指南针杯盖陪伴了老李二十年 , 对他有特殊意义 。 现在杯盖丢了 , 他根本找不到替代品 。 所以当他发现杯盖丢失 , 立刻就给中介打电话要求赔偿 , 还为此报了警 。
老李的诉求是希望中介赔偿他5000元 。 这五千既包括杯盖本身的价钱 , 也包括他丢失杯盖的精神损失费 。
对此 , 案件另一位主人公——中介吴经理自然是不服气的 。
在吴经理看来 , 首先 , 他进入租客屋内是征得了租客同意的 , 不是他私自进门 , 且他进去是因为租客反映床和门有故障 , 他上门维修 。 他根本不记得有没有什么杯盖 。 吴经理自称只是帮租客扔掉了床下预留的行李箱 , 这也是和租客说好的 。 所以 , 对于被指控弄丢了租客的旧杯盖 , 他觉得自己有些冤枉 。

其次 , 吴经理不信任老李的说法 。 他觉得1996年根本没有500元的指南针杯盖杯子 。 他那时做机修工也算是高收入人群 , 也没见过这个价钱的杯子 , 并且对于那时船员能否赚那么多 , 他也持不信任态度 。
综上所述 , 吴经理拒绝赔这五千 。
【青岛市|租客丢失1996年买的杯盖,向中介索赔5000元,这合理吗?】其实这杯盖毕竟只是一个不值钱的老物件 , 老李对它有感情失去它难受也正常 , 但是吴经理不愿意为一个旧杯盖赔偿5000元也完全情有可原 。 这件事就算闹到法院 , 法官也不好判决 。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