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征收维权到底有没有用?没用的原因你知道吗?

征收维权到底有没有用?没用的原因你知道吗?
【 征收|征收维权到底有没有用?没用的原因你知道吗?】征收的过程中会发生很多问题,征收双方也会产生很多矛盾,这种情况下,多数被征收人会选择提起诉讼,但有些人最终以失败告终,认为维权没有用,但实际上不是维权没有用,而是你告错了主体。那么,维权的过程中,该如何选择适格被告呢?
征收|征收维权到底有没有用?没用的原因你知道吗?

漯河市居民宋某在该处有一套房屋,因建设需要,征收主体作出征收决定,而宋某的房屋恰好在征收范围内,但宋某认为补偿不合理一直没有签订协议,遂向漯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该办公室以自己没有信息公开的职能,告知向有权机关申请。宋某不服,提起诉讼,当然被驳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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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中会涉及多方主体,如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等,所以才会出现上述宋某请求被驳回的情形。因此,大家一定要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那么也就是征收中适格的被告是县级以上政府。但另一方面,政府亲力亲为的征收是很少见的,政府会委托给其他行政部门或者村委会等,替他们完成征收工作。简单来说,实际实施征收行为的多数情况下是街道办、村委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是合适的被告。具体起诉哪个部门要看被诉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
生活实践中,被征收人告错对象的现象很常见,毕竟被征收人对征收知识了解有限,但是不能因一次告错对象就放弃维权的机会,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寻求帮助,理清案件的适格被告,让维权变得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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