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包括哪些内容是什么 会计主体主要包括( 二 )


[编辑本段]会计主体的哲学思考
在哲学认识论中,主体是表示人与外部世界活动关系的观念,是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 。这里所说的人,不是指抽象的自然人,而是指以社会联系存在的社会人 。其属性及主要特征:1、能动性:主体是具有能动性的、创造性的,并能根据自身的需要对客观世界进行变革的发动者和承担者 。2、社会性:主体在对客体进行变革时,与社会结成了广泛的联系(社会关系),因而吸取了社会所赋予的品格和力量 。3、实践性:只有进入实践活动的事物,方能构成主、客体关系,否则,主、客体只是各自孤立的,互不相干的个别事物 。主体与主体性密不可分,“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的规定性,而不是主体作为人的规定性 。主体作为人的规定性称之为人性,而人作为主体的规定性是主体性 。主体性最根本的内容是人的实践能力和创造力,简言之是人所特有的主观能动性”(陈先达,1991) 。这段话一方面讲了人与主体的关系,另一方面涉及到了主体性最根本的内涵 。首先,主体是人,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主体,也就是说,主体与人不能划等号,只有具有社会性和实践性的人才有可能成为实践、认知和审美主体 。主体最本质的特性是它的社会性和实践性;其次,我们再来分析主体性的内涵 。陈先达认为,主体性最根本的内容是作为主体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最突出、最集中的品质 。但他忽略了主体性还有受动性的一面 。主体性说到底是能动性与受动性的辩证统一,也就是说,主体性只有在与客体的对象性关系中才能表现出来 。
什么是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也就是说只要在经济上相对独立的企业、单位等组织都可以成为会计主体 。会计法总则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法律办理会计事务 。也就是说,只要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组织,就可以成为会计主体,会计主体的范围较宽 。《会计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由此可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包括企业的分支机构)都是会计主体 。
而法律主体的要求就比较严格了,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单位都能成为法律主体,只有那些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的组织才能成为法律主体,即只有法人组织才能成为法律主体 。具体的讲,首先要有独立的财产,也就是组织的财产和其成员的财产要区分开来,组织的财产要独立于其成员的财产,不能随便变动,因此属于会计主体的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律主体;其次组织要能独立承担责任,也就是能够以自己的财产而不是成员的财产来承担责任,因此属于会计主体的企业的分支机构不是法律主体 。具备了这两条,才能成为法人,才能成为法律主体 。
政府会计主体包括哪些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有两个: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会计主体包括哪些内容是什么 会计主体主要包括】二、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也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