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买别墅送菜地?先交三年物业费!

别墅|买别墅送菜地?先交三年物业费!




买房三年未交房 , 想要交房先交三年物业费!这是什么样的体验?且听肚子君一一道来 。
一、事情经过
福州一位网友在福州市晋安区购买了一套别墅 , 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会赠送一片菜地 。 采菊东篱 , 劳作种菜 , 这悠然的田园之乐让网友充满期待 。

转眼到了交房时 , 却发现开发商原先承诺要赠送的菜地无影无踪 。 多次协商无果 , 网友心中气不过 , 就拒绝收房 , 要等待开发商解决问题 。
哪知这一等就是三年 , 开发商能等 , 网友却没有办法等下去了 , 思量过后准备先交房 。 哪知网友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
网友去交房的时候 , 物业要求其补缴三年物业费 , 否则不能交房 。
网友认为不是因为个人的原因没有交房 , 自己也没有居住 , 为什么要缴纳物业费?物业要求补缴三年物业费 , 这很不合理!
现在物业不肯给钥匙 , 网友无法搬进自己的房子 , 不知如何是好 ,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协调 。
二、有关说法
1.属地乡镇物业站工作人员和小区物业沟通 , 经核实楼盘营销前期确有承诺买房赠送菜地事宜 。
当初承诺赠送的菜地还未兑现 , 正由营销申请审批流程中 , 待业主交房及流程闭环后方可统一安排兑现赠送的菜地给业主 。
2.小区物业方认为物业从房屋交付就已入驻对园区公共区域进行管理 , 相应的物业服务管理费用同步产生 。
钥匙在业主交房后会进行统一移交 , 业主需要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
物业会配合并协调开发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各项业务 。

三、肚子君观点
1.历经三年 , 购房的赠品正在申请审批 , 不知道通过审批还需要多少年?70年够不够?
不过相比卖房时口头承诺天花乱坠 , 交房时无影无踪 , 这次开发商承认卖房时的口头承诺 , 购房者是不是要喜出望外?
2.物业方一再强调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 由建设单位、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一并签订 。 物业服务费的标准、收取办法及物业相关收费内容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
【别墅|买别墅送菜地?先交三年物业费!】不过购房时 , 购房者面对格式合同能做些什么呢?
3.楼盘的前期物业要不是开发商同品牌物业 , 要不就是开发商邀请入驻 , 会站在何种立场不言而喻 。
或许市场转入买方市场后 , 购房者在购房者才能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 能在签订合同时提出自己的主张 , 保障消费者权益 。
感谢阅读 , 以上文章由“我的肚子像西瓜那么大”原创 。 沉淀现实世界的“碰撞” , 与你拓展思想空间的边界 。 欢迎关注与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