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女子拒还95万卖房钱被表姐告上法庭 郑州夫妇借表妹资格买房( 二 )



我国《民法典》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人民法院在处理出现登记人和实际购房出资人不一致而且发生纠纷的情形时,会在相关法律规定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契约必守原则进行综合裁量。

因此,提醒广大民众,如果确有必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应当擦亮双眼,了解获得购房资格的具体路径,理性分析行为风险。

买房者需要弄清房产的性质及其是否能够上市交易。

作为出资购房的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明确约定“借名买房、借名登记”,确定该房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

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保存好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转账凭证、向银行支付按揭款的付款凭证等相关单据。

要防止被借名人擅自处置或出售房屋,借名人除对房屋进行实际占用、使用,并保留好装修凭证或物业费、水电费等缴费凭证。

编辑:李怡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