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女孩救人离世一个月后,悲痛的父亲仍在期盼“见义勇为”认定( 四 )


我不敢当着别人哭,尤其是儿子,只好经常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哭,有时会去附近爬爬山,也不敢走远,店里随时有事 。我还不到50岁,但这几天头发都白了 。
媛媛的老师们,有的不知道这事,有的听到消息了给我打电话问情况 。他们都说太可惜了,那么优秀的孩子,有的老师哭得和我一样伤心 。
白天的时候,我让自己忙起来,在店里多找点事做,或者和店里的客人聊天,总之尽量不要想媛媛 。但一到晚上,时间空下来,我就会习惯性地打开手机,看媛媛的短视频 。她不会再更新了,我只能在她以往发的视频下面留言,说说我的心里话,希望她能看到 。一些网友注意到了,很多人关心我 。也有些网友说了些不好的话,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他们是出于什么目的,我用媛媛的手机把这些留言删了 。
有网友说,媛媛出事那个女孩有责任,他们建议我去告她 。我心里的确对那个女孩有怨气,可要说告她,我真不忍心,她的心也受伤了,那次在派出所她的身体都在抖 。她是媛媛的朋友,我想媛媛也不希望我这样对她,再说我都没有她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她是哪里的 。
但是,我还是想为媛媛讨一个说法 。那天在派出所,我说媛媛这应该算见义勇为吧?民警说不算,因为她和她去救的小付曾经是男女朋友的关系,虽然分手了 。民警还说,在自己生命安全没有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就去救人,他们不提倡 。
这些我不太理解,媛媛明明就是救人没了的,为什么不是见义勇为?她本来可以不去救的啊!但派出所后来也没有更多的说法,他们说这事要找政府 。
在网上,仍然有陌生的网友安慰我,让我尽快走出痛苦 。他们是一片好心,但他们不是我,理解不了我的感受 。可能十天、二十天最多一两个月后,他们就会慢慢忘了这事,而对我们这个家庭来说,可能永远都走不出这种痛 。
最近,我时常想起去世多年的父母 。我当年生病做手术的时候,父母非常痛苦,我自己倒还好 。现在,我作为父亲经历了这样的事,终于理解了父母当年的那种痛苦 。
【后记】
谭媛的行为到底是否属于见义勇为?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见义勇为的主要特征如下:一是,行为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 。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比如警察、消防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二是,行为人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仅为保护本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三是,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四是,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根据这些特征,陈亮律师认为,谭媛应属于见义勇为 。
陈亮律师还表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谭媛此次见义勇为的受益人是小付,但小付已死亡,可以用其遗产给予补偿 。至于谭媛的闺蜜,她在并无法律上的过错,没有赔偿义务 。
3月28日,极目新闻采访人员联系了娄底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要看救助者对被救助者有没有救助的义务 。如果有证据表明谭媛和小付在事发时只是普通朋友关系,那么评定见义勇为的可能性就增大 。谭媛的家人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或事发地的县一级政法委申报见义勇为,有关部门将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予以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