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平顶山招办回应考生撕他人答题卡 启用备用答题卡补足被耽误时间

【时间|平顶山招办回应考生撕他人答题卡 启用备用答题卡补足被耽误时间】7月9日 , 平顶山招生办公室微信公号发布《关于平顶山市一中考点某考场考生答题卡被毁事件处理的情况说明》:
时间|平顶山招办回应考生撕他人答题卡 启用备用答题卡补足被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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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11时25分 , 高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考试将要结束时 , 平顶山市一中考点一考生突然情绪失控 , 先后抓其右边、后边考生答题卡 , 造成两位考生答题卡损毁 。 考场两位监考教师及时制止 , 并稳定了考场秩序 , 市一中考点按程序启用备用答题卡 , 按规定补足答题卡被损毁的两位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 , 两位考生将损毁卡的内容誊写在新答题卡上 。
目前 , 该办已将损毁其他考生答题卡的考生违规情况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 将依规对该考生进行处理 。
采访人员查询发现 , 教育部发布并于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 ,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行为 ,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 ,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