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视总编室|浙江卫视总编室原主任陶燕获刑5年 违法收受488万元构成受贿罪

浙江卫视总编室|浙江卫视总编室原主任陶燕获刑5年 违法收受488万元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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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 , 近日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卫视总编室原主任陶燕因犯受贿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浙江卫视总编室|浙江卫视总编室原主任陶燕获刑5年 违法收受488万元构成受贿罪】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期间 , 被告人陶燕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卫视总编室主任 。 总编室的职责之一是负责影视剧购销 , 自制剧制作和版权管理 。
2016年上半年 , 被告人陶燕在与北京东海麒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麒麟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交谈时得知 , 东海麒麟公司正在筹拍电视剧《春风十里不如你》(以下简称《春风》) 。 胡某提议被告人陶燕投资该电视剧 , 被告人陶燕考虑到该剧当时导演、演员都未确定 , 投资风险太大 , 未同意 。
2016年8月底或9月初时 , 被告人陶燕从优酷高级版权合作总监许某处得知优酷已与东海麒麟公司就收购《春风》新媒体版权一事达成初步意向 , 并在向胡某确认后 , 认为投资基本无风险 , 便主动向胡某提出投资《春风》项目 。 胡某为了今后能在电视剧收购等方面得到被告人陶燕的关照 , 在已无需他人投资的情况下 , 同意被告人陶燕按10%的入股比例投资1200万元 。 后被告人陶燕因资金短缺 , 向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熊某借款 。 熊某为了今后能在电视剧收购等方面得到被告人陶燕的关照 , 提议以公司名义为被告人陶燕及其丈夫张某1投资 , 并表示投资收益全部归被告人陶燕一方 , 被告人陶燕表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