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在丈夫死亡后让丈夫的孩子回他的亲妈身边,法院为何不准许?


后妈在丈夫死亡后让丈夫的孩子回他的亲妈身边,法院为何不准许?

----后妈在丈夫死亡后让丈夫的孩子回他的亲妈身边 , 法院为何不准许?//----草丁生活 http://life.caoding.cn/


后妈在丈夫死亡后让丈夫的孩子回他的亲妈身边,法院为何不准许?

----后妈在丈夫死亡后让丈夫的孩子回他的亲妈身边 , 法院为何不准许?//----草丁生活 http://life.caoding.cn/


后妈在丈夫死亡后让丈夫的孩子回他的亲妈身边,法院为何不准许?

----后妈在丈夫死亡后让丈夫的孩子回他的亲妈身边 , 法院为何不准许?//----草丁生活 http://life.caoding.cn/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7条第二款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 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而且小明愿意同原告一起生活 , 小明的父亲是因意外死亡而不是与张美丽离婚 。 所以这种事实的抚养关系不能随意改变 , 如果赵美丽与王大柱离婚时 , 赵美丽不愿意抚养小明 , 王大柱当然应该抚养 。 在此案中法院是为了有利于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而做出不准许变更抚养关系的判决 。 值得注意的是小明的生母应该支付的抚养费 , 仍应当依法支付 , 小明有权主张 。